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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2001年共同购房一套,2006年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一直有前夫居住。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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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0-24 10:10:40 |阅读模式
我与前夫2001年共同购房一套,2006年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一直有前夫居住。现在该房要办房产证需要我到场才能办理,我也自己也不想要这个房产,请问我能给把我自己的50%让给我与前夫未成年的儿子吗?他现在只有14岁,我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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