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各地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山东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近日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制定公益林补偿“稳存量”、实施新造林补偿“添增量”等措施,建立全省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在实施新造林补偿“添增量”方面,省财政对新增造林每亩补助最高可达800元,对退化林修复、农田林网和见缝插绿工程每亩补助最高可达400元,调动各地造林绿化积极性,促进提高森林覆盖率。(新华网)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