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委:共享单车每辆车都应打钢印,一般3年报废
根据《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各委办局、各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共享自行车企业制定了《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规范》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遵循“市级统筹,区级主责”的原则,由各区在综合考虑停车需求和场地实际条件等,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基础上,利用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机非隔离带、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就近灵活的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做到应设尽设。同时,明确了本市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形式和设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