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商用密码产品管理方式的公告(第 39 号)。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密码管理局不再受理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停止发放《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自2020年7月1日起,已发放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自动失效。二、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另行制定发布国推商用密码认证的产品目录、认证规则和有关实施要求。自认证规则实施之日起,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可自愿向具备资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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